1月25日,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召開2022年度工作會議,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持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總結2021年工作,分析當前形勢,部署2022年重點工作,動員全體干部職工踐行初心使命,奮力篤行不怠,加快建設世界一流船舶集團,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中國船舶集團黨組書記、董事長雷凡培出席會議并代表集團公司黨組作了題為《踐行初心使命 奮力篤行不怠 加快建設世界一流船舶集團》的工作報告。中國船舶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楊金成主持會議并傳達了中央領導及上級機關領導的指示、批示,通報了2021年度成員單位經營業績考核結果。中國船舶集團黨組副書記、董事杜剛宣讀了集團公司2021年度有關表彰決定。中國船舶集團外部董事燕樺、李樹雷、秦煥明,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孫偉,紀檢監察組組長、黨組成員李佳穎,黨組成員、總會計師賈海英,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盛紀綱出席會議。
會議指出,2021年,中國船舶集團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實開展黨史學習教育,牢記強軍首責、聚焦主業實業,加快科技自立自強,深入實施改革三年行動,不斷強化精細化管理,平穩高效完成總部遷駐上海,三大造船指標位居世界第一,實現利潤總額同比增長24.5%、凈利潤同比增長27.7%,經濟效益創歷史最好水平,獲得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黨建責任制考核、董事會考核三個“A級”。2021年,中國船舶集團軍工發展實現重大突破,船海產業創歷史新高,應用產業和船海服務業保持平穩增長,科技自立自強取得顯著成果,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縱深推進,精細化管理不斷深化加強,黨建政治優勢更加有力彰顯,建設世界一流船舶集團取得新的重大進展,實現了“十四五”開門紅。
會議提出,中國船舶集團2022年工作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十九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持續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國務院國資委和上海市部署要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穩增長、強管理、健體系、防風險,堅決履行強軍首責,加快科技自立自強,提升主業實業競爭力,深化重組整合融合,決戰決勝改革三年行動,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保障作用,加快建設世界一流船舶集團,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會議強調,2022年要重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確保按期優質完成各項軍工任務。二是強力提升船海產業全球競爭力。要積極推動造船強國建設,量質并舉加強市場開拓,全面提升生產運行質量,加強船海業務綜合協調。三是著力推進應用產業和船海服務業平穩提質發展。要積極構建應用產業發展新格局,深入推進“1+3”專項行動落地見效,持續壯大清潔能源裝備產業,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深化船海服務業轉型發展。四是全力強化科技自立自強。要全力推動科技專項論證實施,深化推進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加快產品制造技術升級發展,完善創新體系夯實技術基礎。五是大力深化改革攻堅。要高質量完成改革三年行動任務,扎實推進資產結構優化,持續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加快能力布局調整升級。六是持續深化精細化管理。要全面抓好“十四五”規劃落地實施,加強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建設,持續深化成本工程,大力推進標準化建設,切實加強質量、安全、環保工作,切實加強疫情防控,扎實做好保密及國家安全工作。七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黨的建設。要持續深化黨建工作,努力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人才隊伍,切實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扎實做好思想政治、企業文化、老干部和社會責任工作。
會議強調,集團公司各級領導干部要堅定不移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為根本遵循,時不我待、只爭朝夕,把集團公司黨組各項部署要求落到實處,高質量完成好2022年各項目標任務。要穩增長、強管理,強化落實領導責任;要健體系、防風險,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要緊前安排、周密部署,確保一季度實現“開門紅”。
會議要求,各成員單位、總部各部門要抓緊組織傳達學習本次會議精神,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集團公司黨組的各項部署安排上來,自覺把本次會議精神轉化為本單位、本部門的工作目標、思路和舉措,奮力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要抓緊細化本次會議確定的目標任務,逐級分解、逐項落實,做到每項任務都有責任主體,每項工作都有具體要求、完成時限,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見到實效;要慎終如始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嚴格執行各項疫情防控政策和措施;要做好節前工作的統籌安排,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產,走訪慰問一線員工、離退休老同志和困難職工、困難家庭,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會議以視頻形式召開。中國船舶集團科技委主任、副主任,總助級領導,兩院院士,總部各部門、科技委日常工作機構處長及以上領導人員和專務及以上非領導職務人員,黨組巡視組組長、副組長,各成員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和專職董、監事,所在單位的集團公司首席專家、型號兩總人員、科技委專業組組長和副組長,各成員單位所屬部門及子公司負責人,各單位主要車間和研究室負責人等參加會議。